我把申請表格遞給市公所職員:「我從海外遷入戶口。」
職員確認過表格之後問:「你有帶…」
不等她講完,我已經把護照翻開到有出入境章的那一頁給她。呵呵,我對這些流程已經暸若指掌了。
職員:「我找不到這個地址,你有不動產公司的電話嗎?」
被抓包了!這不是一般的月租公寓。
職員好心地提議:「我可以幫你打電話給不動產公司。」
我不得不承認:「ㄜ …這是飯店。」
職員:「飯店地址不能登記喔,飯店有沒有同意?」
我:「是喔?我不知道耶。」
可惡,上次成功地偷用公寓式酒店登記地址,我以為可以蒙混過關的。
被抓包
Location:
Naha, Okinawa, Japan